一. 擔任醫療院所醫院之聽力師及語言治療師等臨床服務
二. 任職學校、特殊學校或特殊教育機構之語聽專業諮詢與服務
三. 擔任復健中心、早期療育機構、護理之家及安養中心及長照機構等規劃聽障、語障之業務
四. 自行開設語言治療所、聽力所
五. 任職雅文聽障基金會、婦聯會聽障基金會,從事聽力及語言創健、復健工作。
六. 參與勞工安全單位(勞委會)之工業噪音防護工作。
七. 擔任助聽器公司、科技輔具公司之研發人才、做助聽器選配及服務。
八. 前往中國大陸、新加坡發展
九. 在國內或出國繼續進修攻讀研究所
歷年錄取碩士班
錄取學校 |
國立陽明大學
神經科學研究所(認知神經科學組)碩士班 |
馬偕醫學院
聽力暨語言治療學系(聽力組)碩士班 |
馬偕醫學院
聽力暨語言治療學系(語言組)碩士班 |
亞洲大學
聽力暨語言治療學系(語言組)碩士班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