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本院為區域教學醫院,經由「臨床醫事人員培訓計畫」,並有資深學長姐積極用心培養與增強新進語言治療師之專業倫理、相關法規、治療實務能力、醫病關係、醫療行政等能。
2.執行復健科(部)語言治療相關業務執行。
3.本院院內有設置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,語言治療師可因此孰悉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作業之相關事務。
4.復健部有承攬宜蘭縣長照之居家復能業務,治療師可依個人意願到宅進行長照居家復能業務。
5.非宜蘭縣籍員工,院方備有宿舍。
6.每位治療師有獨立治療室,治療室符合語言治療師法規定,且有洗手台可供執行業務後清潔事宜。
7.本院著秉持聖母慈愛,重視員工溝通,歡迎應屆或有經驗者皆可加入。
7.上班時間:週一至週五:上午8:00-12:00 下午13:30-17:30,
夜班18:30~20:30週六8:00-12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