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. 擔任醫療院所醫院之聽力師及語言治療師等臨床服務

二. 任職學校、特殊學校或特殊教育機構之語聽專業諮詢與服務

三. 擔任復健中心、早期療育機構、護理之家及安養中心及長照機構等規劃聽障、語障之業務

四. 自行開設語言治療所、聽力所

五. 任職雅文聽障基金會、婦聯會聽障基金會,從事聽力及語言創健、復健工作。

六. 參與勞工安全單位(勞委會)之工業噪音防護工作。

七. 擔任助聽器公司、科技輔具公司之研發人才、做助聽器選配及服務。

八. 前往中國大陸、新加坡發展

九. 在國內或出國繼續進修攻讀研究所

 

歷年錄取碩士班

錄取學校
國立陽明大學

神經科學研究所(認知神經科學組)碩士班

馬偕醫學院

聽力暨語言治療學系(聽力組)碩士班

馬偕醫學院

聽力暨語言治療學系(語言組)碩士班

亞洲大學

聽力暨語言治療學系(語言組)碩士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