旨: 「公共衛生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」,業經本部111年2月22日衛部醫字第1111660754號令訂定發布,請查照。
明: 旨揭辦法業置於本部(網址:https://www.mohw.gov.tw/)「公告訊息」及「法令規章」之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網頁「最新動態」項下,請自行下載。